第四十八条

有效

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说明;

(二)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勘测;

(三)责令设置权人履行相关责任。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