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应当载明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形式、规格、期限等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出租、出借、涂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