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规范第十四条有效三环路内禁止利用建筑物屋顶设置户外广告;三环路外禁止利用建筑物坡屋顶设置户外广告。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