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股份合作制企业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