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但不超过五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