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