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有效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破坏红树林资源行为的投诉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2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