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章 排水管理与污水处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向城镇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规定专项用于支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污泥处理处置以及相关设施改造和建设等费用。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