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三十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分层级、分类别推动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