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报请批准和公布第六十二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自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公告、法规文本及其说明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8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