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供热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供热单位经营管理、供热质量、供热设施运行维护、诉求办理等进行监督考核与年度综合质量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核定供热补贴的依据。具体考核标准、方案由供热、财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