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用血质量控制管理,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作为对医疗机构考核、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