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献血、采血、供血、医疗临床用血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