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三条有效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