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