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对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其使用的频率免受有害干扰,并对专用的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给予重点保护。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