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第二十五条有效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不得对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需要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临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