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不得对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需要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临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