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将数字消防纳入数字城市统一建设,提升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共享与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的监管和服务信息,依托大数据应用平台为消防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