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血站应当将献血者相关信息录入献血工作信息平台,作为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时核销相关费用的依据。

献血者可以登录血站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平台查询本人献血信息。

血站应当对献血者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