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献血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