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黄酒生产企业申报绿色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以及名牌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认定,开发优质、特色、高端产品,打造黄酒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

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