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用作民宿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质量安全、防火规范的要求。民宿在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等方面,应当体现地方山水人文特色,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复制,保持房屋建筑风貌与当地村庄风貌、景观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