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