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