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六章 危险废物第四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统一布局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设施、场所,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利用、处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