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一节 审查方式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工作,健全主动审查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提高主动审查质量和效率。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