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邮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效水平,靠港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邮轮提供岸电服务。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