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邮轮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邮轮运输经营者、旅行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旅客注意邮轮旅游安全注意事项、风险警示、民事责任与义务、免责事项、投诉电话、法律救助渠道等内容。鼓励邮轮运输经营者投保邮轮延误取消的相关保险。发生邮轮延误、取消、不能靠港、变更靠港等情况的,邮轮运输经营者、旅行社应当及时向旅客发布信息,告知解决方案。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