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四十一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