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发挥科学技术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的支撑作用。

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