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会同公安、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数字化、全流程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