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网络信息发布规定第三条有效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信息发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