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对象第十一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与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相结合。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