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借款人限期退还贷款本息;同时取消借款人五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