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推动汽车、轨道交通、光电信息、医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本省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支撑优势产业发展。

围绕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等重大技术需求,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聚焦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加强人参产品精深开发,推进人参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引导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的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吉林建设。

推进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调融合,创新产业生态化发展新技术、新模式。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