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第三十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任免名单,应当及时在《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公布,并于会议结束后三日内在《大同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