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