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制定、修改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呵护好黄河和贺兰山、六盘山、罗山作为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