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有效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8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