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区域协同第四十条有效推动建立成德眉资区域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管、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重(特)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经验做法等专项信息平台,推动区域内信息共享,持续改善成德眉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