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二章 申报和认定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组织制定市级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