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黄河河务部门以及黄河流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黄河流域信息共享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享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土保持、防洪安全以及管理执法等信息。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黄河河务部门应当将本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归集至黄河流域信息共享系统。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