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安装合格的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取水量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合格的在线计量设施;跨设区的市供水的灌区管理单位应当分行政区域实行在线计量。在线计量数据应当传输至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