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滩区治理第四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黄河滩区自然条件的异质性、防洪风险的差异性、空间治理策略的针对性,探索推动滩区类型划分,研究提出对应的政策措施,统筹做好滩区防洪安全、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和群众生活保障改善。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