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滩区治理第四十一条有效本办法所称黄河滩区,是指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具有行洪、滞洪、沉沙功能,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有群众居住、耕种的滩地,是滩区人民赖以生存的家园。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