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和黄河河务部门,编制本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有序统筹安排黄河流域农业、生态、城镇、滩区、防洪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本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和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对所管辖区域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