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出具虚假审计结果,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审计机关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