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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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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一条

有效

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业务专长、健康状况,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传授文化科学知识、进行科技开发、写作编译、提供咨询服务等活动,并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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