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